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党建活动中心建设工程询比采
太原市人民检察院(略)已具备采购条件,(略)受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询比采购。
一.项目名称:太原市人民检察院(略);
二.项目编号(略)-DL-(略);
三.采购内容:
1、采购内容:太原市人民检察院(略);
2、项目地址:(略)3、计划工期(略)日历天;
4、质量要求:合格。
四.参与询比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:
1、供应商须是中国境内注册,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,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(营业范围须能满足本项目建设内容);
2、(略)站(***cn/)中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;
3、在“国家企业信(略)站(***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(黑名单);
4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,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询比;
5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。
五.供应商获取询比采购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:
1、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;
2、法定代表人(略)明书及法定代表人(略)(复印件);不是法定代表人,授权人需持有法人(略)(原件)及被授权人(略)和法定代表人(略)复印件;
3、信用中国及国家企业(略)站截图;
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(略)套(原件审核完毕后退还)。
六.询比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及地址:
1、获取时间(略)年(略)月(略)日至(略)年(略)月(略)日(北京时间(略)-(略),(略)-(略),节假日除外)
2、获取地址:(略)1幢A座9层。
3、询比采购文件每套售价(略),询比采购文件售出概不退还。
七.响应文件的递交:
1、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:另行通知。
2、响应文件递交地址:(略)1幢A座9层会议室。
3、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出席。
八、公告发布媒介
本公告同时在《山西招(略)》、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(略)》上同时发布。
九.联系人及联系方式
采 购 人:(略)市人民检察院
采购代理:(略)
地 址:太原市迎泽西大街(略)号(公(略)时代城)1幢A座9层
联 系 人:(略)女士
联系电话(略)、(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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